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日语:南京大虐殺),日本官方称“南京事件”(日语:南京事件)或“南京屠杀事件”(日语:南京虐殺事件),是对于日本帝国军队在大日本帝国的侵华战争全面升级的初期占领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后,对当地居民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一系列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的统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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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的暴行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6周以上,直至1938年2月。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至30万中国平民和战俘遭到日军杀害,在大屠杀第一个月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杀,南京城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日军纵火烧毁.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于大多数关于屠杀的日本军事记录都是保密的,或者在盟軍接收前就已被销毁,历史学家一直无法准确估计大屠杀的死亡人数。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估计南京大屠杀中有超过20万的中国人被日军杀害。在中国,自1947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以来,认为约有30万人在大屠杀中遇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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