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兵器之一
九短九长之一
九短之首-剑


是一种尖顶且双边开锋的冷兵器,通常是借助其重量来斩击,亦可用来突刺。其结构主要为剑柄和剑身,在剑柄的底部有些有柄头好减少脱手机率和调节重心,而剑柄握柄的部分有些会用布料、绳索或钢线等材料卷起来止滑。剑身的部分在其边缘开刃,有些剑的剑身中间会有“血沟”来减轻重量,血沟学名作“樋”,用剑的方式称为剑术。

三尺: 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

三尺剑: 剑的泛称。

七尺: 古代长剑的代称。

利剑: 名剑的泛称。

宝剑(剑的泛称)是一种兵器。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武经)————剑,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象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已,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于是乎有种种变化矣。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刀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于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汉代的环首刀,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于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到了21世纪,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定义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对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中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构造

由剑身和剑柄两部分组成。


剑身

锋:

剑身前端锋利部分。

脊:

剑体中线凸起。

从:

脊两侧成坡状部分。

锷:

从外的刃,即剑身两旁的刃。

腊:

脊与从合称为腊。

剑柄

茎:

也就是剑柄的把手部分,主要有扁形与圆形的两种

格:

剑茎和剑身之间的护手,又称为卫、璏、剑镗

首:

茎的末端常有的圆形部分,又称为镡

箍:

茎上的圆形凸起的纹饰

缑:

在茎上缠绕的绳子

缰:

系在剑首的皮绳,用于悬挂在手腕上便于取用

穗:

系在剑首的流苏,又称剑袍,有穗的剑称为文剑,佩戴于文人权贵身上,由早期的剑缰演变而来,在剑术套路中有一定用途。


此外,剑通常配有剑鞘,又称为“室”,套在剑身之上,有保护剑身和方便携带的作用。


剑法